在市人大代表、市民和媒体的不断关注和追问下,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昨日更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中终于添加了关于此次保障房申请终审合格家庭的财产状况。1月1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其网站上贴出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合格家庭名单,但这份名单由于没有公布申请通过者的“财产和收入信息”而立刻被广大市民和媒体所关注,深圳市人大代表直言“不公示财产收入,导致保障房分配更加不透明、更加隐蔽、更容易造假、更加容易产生腐败”,直斥保障房审查中的“玩猫腻”行为。
昨日,记者打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网站发现,原本在1月1日贴出的终审合格名单有所更新,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合格家庭名单”中增加了“存款及理财产品价值”、“证券、保险市值”、“房产”、“车辆”以及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收入情况。
不过,市民质疑,“名单中不少申请者2009年收入仅2万余元,为什么当年却可以购买包括思域、飞度、福克斯等注册价格超过10万元的车辆,一些共同申请人在2010年购买注册价格超过10万元的车辆,这些都感觉和其家庭收入状况不符”。
首次公布终审名单未公布财产状况
1月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共有5293户通过终审,这些终审合格者将公示至2011年1月14日,通过这轮公示如无异议,这些申请者即拥有购租保障房的资格。
从2010年1月深圳开始组织开展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共收到8148份申请至今,深圳住房保障部门经过三次审核,共有2855户被淘汰,通过率分别为96.42%和81.26%。在接近一年的“三级审核,两次公示”中,在市民和媒体的关注下,不断有包括驻深办主任等公务员和企业老板被陆续淘汰出局,直至最新公布的终审合格名单中有5293户通过终审,又有1092户复审合格者在终审中被剔除。
1月1日公布的此次保障房申请终审名单一经公布再次引起市民关注,在1月1日公布的合格家庭名单中去掉了初审和复审都可以看到的财产部分,即没有公示通过者的家庭财产和可支配收入信息。对此,有关通过者“零资产”的情况也彻底“消失”。有市民直接质疑主管部门不公示这些内容,是回避焦点,掩人耳目。
“现在资产状况没了,政府部门倒是简单地把争议去掉了,但没有财产状况的公示还有什么意义呢?”陈先生说。
住建局鼓励市民实名举报
在市人大代表、市民和媒体的质疑声中,昨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网站更新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中终于添加了关于此次保障房申请终审合格家庭的财产状况,在最新公布的表格中可以看到“存款及理财产品价值”、“证券、保险市值”、“房产”、“车辆”以及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收入情况。
记者注意到,初审、复审中暴露出的通过者住超过3万元/平方米豪宅的状况依然存在,名单中有的家庭居住地址就是价格不菲的“豪宅”。在此次公布的终审名单中,有17户住在福田区竹子林“竹盛花园”,目前这处高档楼盘二手房均价超过2.4万元/平方米。另外,有的申请者现居住地就是保障性住房,比如住址在“桃源村”、“金地名津”等小区,这些地方均为深圳市知名的保障房,而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
在最新公布的终审家庭名单和其家庭财产情况中,不少申请人或其联合申请人在2009年甚至2010年购买注册价格超过10万元的车辆,甚至申请人的2008年和2009年的年收入都不超过4000元还购买了丰田小汽车,注册车价14万余元。
即使考虑了购买二手车的一些因素,但像“思域”、“飞度”、“波罗”等车型都是近年来车市新款车,这些年收入在两三万元的申请者是如何买得起并“养得起”超过10万元价格的车辆?
2010年7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单身居民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保障房终审公示的质疑,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举报和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