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让老百姓充满期待
随着近年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个税改革方案一直备受关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渐高。在2月27日与网友的在线交流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国务院将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起征点,之后将报全国人大批准,“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让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我认为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原来有关部门提出的个税改革方案有两种,从国务院原则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的情况看,两种方案都采用了,减税力度较之前预计要大。”2日,有业内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不过,也有专家指出,今后,我国个税改革仍有很大空间。
据记者了解,对个税改革,有关方面曾提出两种改革方案:一是直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样既快又简单;二是主要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把目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级次减少、级距拉大,直接减少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去年以来,不论是在有关政府部门还是在学界,对后一种改革方案达成的共识更高。因此,对此次政府提出“二合一”式的改革方案,业内不少人士都表示有些出乎意料。
最关键的是,减除费用标准会提高到多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又怎么调?有业内人士透露:估计减除费用标准会在2500元到3000元之间选择。至于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之前了解到的情况,由现在的9级减少到7级,把现行的第1级取消,即每月应纳税额不超过500元的这部分人,不用缴税。然后把现行第2级税额提高,加大速算扣除数,以减轻这一中等收入群体的税负。再就是取消第9级,把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由45%降到40%。
有税务界人士表示,通过这些方面的调整,在发达地区,估计相当部分刚就业的大学生和农民工都将进入免税人群;在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估计50%-60%的工薪阶层达不到纳税标准。
虽然此次公布的个税改革方案为“二合一”,但中山大学法学院税法教授杨小强指出,此次改革还不算太彻底,今后个税改革仍有很大空间,因为,从个人所得税法的一个根本性原则———重视生存权保障、国民个人最低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准不课税这点看,均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税法的三个目的———财政收入目的、社会目的和简化目的看,更是需要进一步改革。
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南区首席合伙人、香港税务学会前会长龚永德也提出,今后中国个税改革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仍有空间:实行综合税制,把所有劳务与非劳务收入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现行政策对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个税,政府可以考虑对个人转让非上市的公司股权所得也免税,或考虑对两者同时纳入综合税制征税,体现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对个人从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分红类的收入全部免税(或采用综合税制,对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抵免),以鼓励人们的创业热情,体现税收公平;考虑让夫妇共同申报个人所得税,如其中一方尚有未用尽的免税额可转给另一方使用;制定外籍人士和国内人士一致的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