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展顺利
记者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在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的同时,高度重视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目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展顺利。截至4月7日,全市1412个村(社区)中,共有1152个村(社区)完成了党支部换届,943个村(居)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当选女干部1077名。
女性进村(社区)“两委”是妇女实现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进入村(社区)“两委”,不仅有利于妇女自身的发展和权益的维护,也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2010年11月29日,《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去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补选妇女成员。这些制度的设计都是为了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
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2010年10月12日,市委书记陈建华在市妇联提交的“关于确保2011年村(居)换届提高女性进‘两委’比例”的请示中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要有一名女性。在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干部。此外,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
女性进村(社区)“两委”是妇女实现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进入村(社区)“两委”,不仅有利于妇女自身的发展和权益的维护,也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2010年11月29日,《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去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补选妇女成员。这些制度的设计都是为了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
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2010年10月12日,市委书记陈建华在市妇联提交的“关于确保2011年村(居)换届提高女性进‘两委’比例”的请示中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要有一名女性。在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干部。此外,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女性进村(社区)“两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