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侵吞公款近千万
据起诉书指控,2003年1月,钟传华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个人及张丹、钟吕光名义从广东省物价局经济信息库银行账户套取现金250万元,并在会计账上将该款项的支出虚构为“科创公司借本公司委托管理开发软件”和“提备用金”,并占为己有。
2004年1月20日,钟传华利用职务便利,从广东省物价局基建银行账户转账39.6万元到广州中汽协骏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套现,并在出纳账上将该款项的支出虚构为“代付职工住房产权办理”,在会计账上未作账务处理。
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钟传华采取不做账的手段,将连州火力发电开发公司归还至广东省物价局基建银行账户的500万借款,转账到自己控制的广东中粤企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占为己有。
2007年1月,钟传华为掩盖侵吞基建银行账户公款的事,他找到财务出纳莫贵珍,共谋私分该账户内的剩余款项后将该账户撤销。两人联手后,钟传华分二次转账108万到广东物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购买豪华宝马轿车归个人使用。
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钟传华单独或伙同莫贵珍,采取不做账、伪造账目、销毁银行对账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及银行单证等手段,侵吞单位经济信息库银行账户、基建银行账户公款10635482.76元,钟传华实际分得9793576元。
认罪并称听命于领导
庭审中,钟传华承认指控罪行,称这些都受命于广东省物价局原副局长马云。钟传华说,开始建小金库都属于正常的工作,但后来马云两次要求他分钱,自己就觉得变了味。而且,如果马云没有告诉其他人,这个事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因为财务账上已经摆平”。
对此,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马云在侦查机关的供述,而按照马云的说法,很多钱都被钟传华吞掉。
2005年,马云任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当时钟传华汇报,小金库内有140万还在财务账上无法处理,建议两人分掉,不会有人发现。马云随之同意,之后,钟传华先后将两个以自己名字开户的存折共70万送到马云办公室。
省物价局原副局长供述马云供述,省物价局小金库在他担任办公室主任前即存在。2003年广东要求清理小金库后,他又指示设立其他账户作为小金库,并由钟传华管理。自己并不知道有经济信息库银行账户存在,2003年1月未指使钟套现250万元,钟也没汇报过。
马云还称,2000年起他担任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之初,省物价局就有基建账户,当时就是钟传华在管理做账。2005年6月,马云从办公室主任职位调任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马云供述,当时省物价局除了有基建账户等小金库外,还有1000余万元自有资金,包括连州火电返还的500万元资金。“这1000多万不属于单位小金库。”马云说,他告诉了接任的办公室主任,单位财务账上有1000余万元自有资金,并称“这笔钱够你用两年的。”
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证言
公诉人当庭还宣读了其他证言,继任的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说,2005年,广东省已要求每个单位只能设立一个对公账户,后因经费紧张,自己问及马云,“才得知单位确实还有一个过渡账户,账户内有几百万,而且是省财政厅同意的”。
省物价局一位领导证言
省物价局一位领导的证言称,不知有达千万元的小金库,当时以为账上只有二三十万元,也没有过问。
对于这些证言,钟传华认为马云说谎,他说小金库以现金方式来保管,是马云安排的,因为有政策风险,自己难以承担责任。马云调任时,省物价局召开了专门移交会,很多人参加。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