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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鹏宣布参选人大代表:我尝试实践公民权利

2011-05-27 08:33:31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李承鹏宣布参选人大代表:我尝试实践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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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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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真相的围观网友

羊城晚报讯 记者洪启旺报道:拥有290多万粉丝的知名网络人士李承鹏,25日在微博上表示要参选人大代表,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25日中午,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首先在微博上透露了李承鹏参选的消息。随后,李承鹏本人在微博上也确认了此事。“本人将于今年9月正式参选人大代表,在户口所在地成都,组成参选班子,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参选相关规定。此想法去年已微博公布,现思考良久正式参选,本人(是)合法公民,无任何势力操纵,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恳请各界人士指点参选路径及办法。同意的举手。”李承鹏25日下午五时半发表的这条微博到当晚八时已被转发近3000次,评论2700多条。

李承鹏绰号“李大眼”,曾是一名足球记者,后为时评人、作家,是个颇受网友关注的知名人物,网络人气极高。他参选人大代表的消息传出来后,绝大多数网友表示赞许:“关注,珍惜我们迈向未来的每一步。支持大眼用行动一点点改变父老乡亲的参政议政观”。

■专访

“我尝试实践公民权利”

羊城晚报:你为何决定参选?

李承鹏:我首先作为公民,应该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被选举权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武器”,如果一次都没使用过,将让我情何以堪?我也想尝试一下自己能否成为合格的人大代表。我以前是名记者,现在是作家,对社会的基层比较了解,我想我可以比较客观地说话。

羊城晚报:你参选人大代表酝酿多久了?

李承鹏:实际去年我就发微博说要参选,我原想今年低调行事,想不到于建嵘教授今天发了微博,我只好进行了确认。我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实践一下。

羊城晚报:你计划给选民带来什么变化?

李承鹏:我所居住的小区是成都知识分子、白领聚居的地方,我希望能够帮助小区居民与政府沟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菜价,改善交通拥挤状况,解决校车问题,等等。我初步计划我的参选口号是:“选择了我,就是选择你自己。”起码我可以帮选民省点钱。

羊城晚报:你当选后会不会给政府带来压力?

李承鹏:我要代表人民说话。当然,政府与人民也不是对立的。

羊城晚报:从网络走上前台去参选人大代表,你是怎样看这件事的?

李承鹏:我想迟早要有人走这一步的。更多与选民联系密切、对社会有见识的代表充实到权力机关来,对于中国的进步是有好处的。

羊城晚报:你是微博红人,有这么多粉丝,会不会对选区其他人大代表候选人造成不公平?

李承鹏:不会。我的微博不会用来打击竞争对手,相反,如果其他候选人有好的主张,我还会帮他呼吁。微博能与选民很好地沟通,我也可以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

■声音

网络公众人物更易受监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25日晚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同时,这也是件新鲜事物,值得研究。

郭巍青说,网络公众人物能够通过微博获得更多信息和与选民形成特殊的良性互动,客观上比过去一些人大代表按部就班议事和表决,具有鲜明的优势。另一方面,网络公众人物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他们本身是有信誉的,更有压力和动力把事情做好。这样的人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对我国的政治生态应该会产生良好的影响。至于李承鹏可以利用微博人气为自己参选助力,郭巍青说只要不违反人大代表选举法,未尝不可。

■链接

李承鹏将参加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直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李承鹏将参加的是他所在的成都武侯区的区人大代表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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