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珺死了。
目前警方的说法是,她是在宁波看守所里自杀而亡的。然而,家属对警方的认定存在一些异议。
比如,黄珺进看守所两个月未到,传出自杀两次。一次在60公分高处,163公分身高的黄珺上吊;另一次是吞金属自杀,最终殒命。
金属来自哪里?看守所的绳索又从何处而得?她为什么要自杀?目前外界尚不知晓。
但可以肯定的是,黄珺之死的导火索,来自于其两张信用卡透支8.7万元,利息、滞纳金等“滚雪球”后无力归还,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其以涉嫌“恶意透支”被刑拘,带入看守所。两个月后,悲剧发生。
让黄珺家属不解的是,黄被警方带走前都在积极与银行协商偿付,那么,她构成信用卡犯罪的条件是否足够?
四卡取现
黄珺,女,1980年2月出生,湖北省恩施人。黄来宁波工作已有10多年,以前在广告公司工作时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
黄珺爱好写作,并于2010下半年通过自学考试报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汉语文学专业。在她的QQ空间里,没有记载她有关银行欠款的只言片语,大多是记录生活和情感琐事。
从她2月、5月间上传到空间的几组照片以及文字记录,黄珺看上去是一个对生活乐观积极的人。虽然离异单身,从字里行间看出,对爱情依然充满憧憬。
黄珺在宁波工作数年后,由于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开始经商,其间开过餐馆。
事起信用卡。
“有可能信用卡是在做黄金期货期间办理的。”记者联系到黄珺的姐姐黄生颜。据介绍,黄珺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一直从事黄金期货投资,“那个时候她还在做黄金期货,名下现金进出比较多,信用卡是银行上门办理的。”
宁波一名股份制银行的人士回忆,那段时间,正值各大银行大肆在信用卡领域跑马圈地。银行还将办卡列入考核相关业务人员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甚至在2009年前,还属消费一族的高校学生都被列入了信用卡的发展群族之一。
一些银行,为了完成总行或分行下达的办卡业务,将信用卡办理“外包”。中介公司揽得业务后,甚至“站街”拉人办卡,仅凭借一张身份证,就可在不同的银行办卡。
何况,像黄珺这种账户资金往来较活跃的人士,更是这些信用卡推销员的主攻群体。
黄珺曾分别在深发展、广发行,交行、招行办理了四张不同额度的信用卡。黄的投资需要资金,信用卡取现的功能正好帮她运转了资金链。
跟黄珺生前来往比较密切的亲友透露,2009年底,黄珺投资出现亏损,不仅欠下亲友部分债务,之前信用卡取现的资金也一时无力还上。
银行里协商被带走
“她两张信用卡的透支金额都已经还清了,深发展的都销卡了。”黄珺的姐姐通过银行,查悉了黄珺生前的信用卡部分消费记录,“欠下信用卡的费用,她省吃俭用,已经偿还了部分,也结清了部分的账目。”
黄珺的一张深发展信用卡资金记录显示,信用卡取现连本带息共8719元。还款记录显示,她分别在2009年11月23日、12月21日,2010年2月30日、4月19日、5月18日、6月19日各还款1000元,8月19日全部还清,并注销了卡号。
还清欠款的另一张信用卡是招商银行[12.97 -0.84% 股吧]的,而广发行和交行的卡却依然有欠款。
“已经欠了2年多了,今年还了一笔。”广发行宁波分行一名王姓经理告诉记者,但称具体金额他并不确定。
“她是两张两张地还,还好前两张后再还后两张,毕竟,她能力有限。” 黄珺的姐姐说,黄珺先还私人的钱,认为公家的迟点不会碍事。但没料到,信用卡累积性的计息方式,将她的欠款雪球一样翻滚。
以广发行为例,银行记账日至对账单通知的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复利计收对象包括本金、利息、超限费、滞纳金及其他手续费等全部欠款。
以黄珺未清的两张信用卡为例,广发行欠款为5.2万元的本金,一年时间随着利息的增长达到了9万多元;另欠交行信用卡本金为3.5万元,利息将近2万元。
今年5月23日,黄珺联系广发行协商自己的还款计划。当天,她与前述王经理约好,洽谈信用卡偿付问题。
但让黄珺始料不及的是,此一去则是一条不归路。
黄珺与银行未能达成还款协议,当天,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接到银行报案后,办案民警将黄珺从广发行宁波分行带走。
“报警不是我们报的。”上述王经理7月13日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接到宁波公安局海曙经侦的电话,说另有银行已报案,叫他们准备好相关案情的材料。
警方为何正好在当天联系上广发行?这种“巧合”,让外界猜测纷纷。
王经理所说的另一家银行是交行宁波分行。至记者截稿之时,未能联系上该银行、警方相关人士核实情况。
恶意透支之辨
5月24日,黄珺被宁波公安局海曙分局望春派出所刑事拘留。
记者在这份编号为“甬公海拘通字(2011)第481号”的拘留通知书上看到,黄珺是涉嫌“恶意透支”被刑拘,后进入宁波市看守所。
“她还在银行里协商偿付,这样属于恶意吗?”黄珺的亲属对此表示不解,认为黄珺之前一直努力偿付,“只是信用卡累积的巨额利息让她始料不及,力不从心。”
对此,记者查阅资料得知,2009年1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且于当年12月16日起施行。
其中第六条规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初步计算,黄珺的未归还总透支额为8.7万元。
“两高”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认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黄珺被刑拘后,家属与望春派出所分管的副所长杨波进行协商,双方围绕是否可以先把本金凑齐还掉,利息由黄珺工作后以薪酬分期还款展开。
黄珺的家属说,当时派出所将他们的协商要求告知了银行,接着又委托专人与银行去协商。但是,双方最终没能达成协议。
据委托人反馈,银行坚持要连本带息一起还。对此,记者联系到前述王经理求证,但他称此事不便细说。该行办公室则要求当面采访,至截稿时,记者未能获得进一步信息。
另有银行人士称,对于坏账,一般要收就是全部收回,这样这笔坏账在基层行才会被销除,否则一样影响业绩考核。
自杀殒命悬疑
不幸的消息在7月8日上午9点左右传来。黄珺家属接到宁波市看守所的电话,告知黄珺患病,住进了113医院。
10点多,家属迅速分批赶到医院。医生告诉家属,黄珺已经死亡,原因是吞了大量金属。
对此,医院方解释称,黄珺吞食的金属在体内,形成肠梗阻塞,返回到胃部,向上进行呕吐。另外由于病床上手脚被绑住,头不能转动,金属呕吐不出来,返回下去塞到气管,窒息死亡。此后,家属在宁波市殡仪馆见到了黄珺。
据警方介绍,黄珺曾两次“自杀”。
6月30日中午11点49分,黄珺进入洗澡间,到12点3分,监管人员发现她用电线在洗手间的水龙头上进行自缢。
夺命信用卡
看守所先将黄珺送到医务室抢救,后送到宁波市第一医院进行抢救。据医院医疗记录,7月5日就可以吃东西了,黄的情绪也显得稳定。7月6日,黄被转院到113医院,7月8日早5点30分,医生突然发现黄珺窒息的状况,经3个多小时抢救无效,在9点05分宣布死亡。
6月30日20时18分,医院曾对黄珺下达《重危病员通知单》。病情诊断为,自缢,缺氧性脑病,吸入性肺炎三项夺命。代表患方签字的是一名管教。据此,医生推断,黄珺在上吊自杀前,6月29日就已在吞食了大量金属。
黄珺家属对黄珺之死存在三点质疑。第一,黄在看守所是如何取得电线的,60公分高的水龙头,身高163厘米左右的黄如何上吊;第二, 黄腹腔里的大量金属,来源何处;第三,黄珺6月30日已经出事,为何家属在7月8日才收到通知。
对此,看守所的说法是金属来源于看守所里羁押人员生产劳动的产品,黄吞进的是打火机电池。
此次信用卡透支事件引发的黄珺之死,依然笼罩着团团疑云。本报将继续予以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