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未来5年每万人将有5个社会组织
到“十二五”末,广东每1万人中将有5个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要达到常住人口的10%,即约1千万人。
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14日在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上述目标。
据了解,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广东将在今后加强社会建设的工作中,强化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
朱明国认为,改革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是广东最鲜明的特色之一。从2008年开始,广东就已提出先让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作为试点探索社会管理工作,把广东实践经验融入到《决定》中。由政府定方向、定目标、定原则,鼓励地方、基层、群众大胆先行先试,反映出该《决定》的“粤味”。
同时,广东制定的《决定》是在开放当中,通过对境内、境外充分调研,吸取了如香港、新加坡等地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这也是广东特色的展现。
在此次会议上,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政府要加大向社会简政放权力度,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能够自己办的,就让他们自己去办。
朱明国14日还表示,目前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是量少质弱,作用甚微。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长期按照“万能政府”的格局发展,对所有事务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很好地扶持、支持社会组织。
朱明国说,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大量政府的事务,政府管理的职能,今后要通过购买服务、权力让步等方式,逐渐分解和转移到社会组织中去。将来广东政府要给社会组织提供更多支持和扶持,如放低登记门槛,鼓励社会组织自己管理、自己监督、自己发展,在发挥原有社会组织效用的同时,鼓励大量民间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则依法进行规范管理。
朱明国透露,为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广东准备出台7项配套政策,特别是对社会组织实行规范且宽松管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