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在进行市管领导干部选拔时,将在推荐、考察、酝酿及票决全部环节实行全程差额遴选。根据近日出台的《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深圳在市管干部选拔上又有新动作,其中干部自荐成为重要内容,只有经过个人自荐报名者,才能列入民主推荐对象。
去年竞争性提拔局级干部超五成
自去年6月深圳首次实行公开推荐选拔8名正局级干部以来,截至目前,已连续组织开展了3次公开推荐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工作。去年共拿出35名市管领导干部职位进行公开推荐选拔。
据深圳市委组织部统计,去年深圳全市提拔任职的市管局级干部56人,其中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产生的30人,占提拔局级干部总数的52%。
每个职位报名人选不得低于1∶5
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办法》中提出鼓励干部自荐。在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环节,《办法》规定,只有符合资格条件且个人自荐报名的才能列入民主推荐对象。
在差额推荐环节,《办法》规定,每个职位报名人选不低于1∶5,否则取消这一职位;在民主推荐环节,要求按多于职位一定数量进行推荐,扩大民意基础;在差额考察环节,要求按照每个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此外,在充分听取分管市领导、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经市委领导酝酿、市委常委会审议,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任建议人选,实行差额酝酿。
最后在市委全委会或市委常委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个职位逐一进行投票表决,产生1名拟任人选,实行差额票决。
履职量化评价 避免简单“以票取人”
《办法》还要求对报名人选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内容包括任职经历、平时考核、立功受奖、是否为后备干部等。
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人选的履职评分按一定权重计入总评分,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这样,既充分体现了注重干部工作实绩、日常表现的导向,又可以有效避免简单“以票取人”或单纯“以考试成绩定胜负”,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实干的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