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已有市级文保单位86处
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和平县合水镇彰洞村彰洞塔。日报记者 凌丽 摄
(记者 凌丽 通讯员 张敏娜)和平县浰东小筑、龙川福建会馆等全市五县一区的64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为河源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已于日前公布。
经过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多次讨论、评审,于今年5月中旬,提名源城区邝愈平墓、东源双江赵佗故城遗址、紫金义容镇刘名载墓、和平大坝嘉禾岗黄屋、东源义合东山苏公祠、龙川佗城城隍庙、紫金桂山石楼、东源蓝口咸水塘国共谈判旧址,以及河源唯一的廊桥——连平上坪镇廊桥等64处为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7月下旬,市政府同意这64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6处古遗址、6处古墓葬、39处古建筑、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2处摩崖石刻。市文物管理部门在评审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时,充分考虑到了各类文物自身的历史价值、代表性与典型性,并按照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摩崖石刻等类别进行分类。
据悉,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陆续划定,保护规划也将陆续制定,并将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以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目前,我市已拥有1处国保单位(龟峰塔)、8处省保单位、86处市保单位及382处县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