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改善民生问题调研工作交流会在广州举行 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又要正确认识国情和省情,本着对历史、对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不能用运动式的方式解决民生问题,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可持续承受能力,做到办实事符合民意,做好事不超越省情和民力。
本报讯 10月9日,省委常委会改善民生问题调研工作交流会在广州举行,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从今年3月份开始,省委常委每位同志都围绕各自负责的民生专题牵头进行了历时半年的调研,省委常委会还分成四个组分赴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四个片区进行了集体调研,并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
会上,各常委分别就调研和分管工作中改善民生问题形成的意见和建议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民生集体调研充分体现了对执政理念的深刻认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民生问题的深刻思考。通过调研和交流,大家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不仅要注重民生的物质层面,也要注重民生的精神文化层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当好排头兵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做好民生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民生集体调研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我省民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促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汪洋对省委常委会民生集体调研和工作交流会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汪洋指出,要充分认识我省民生工作现状,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下大力气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使我省的民生工作整体设计更加科学、实际举措更加扎实、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具体成效更加显着,不断在实现广东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上取得新进展,为占全国经济总量l/9强的广东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支撑,为全省1亿430万人民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民生实惠,为1700万外省劳动力提供了有利于他们安心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凸显了广东在全国大局中的应有地位和积极贡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仍然存在就业压力未缓解、民生事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和薄弱环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一些困扰民生的突出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汪洋强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要正确把握五个重要关系。一是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经济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促进就业是实现民生保障最有效的方式。改善民生又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注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工作,夯实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基础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增创广东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新优势。二是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又要正确认识国情和省情,本着对历史、对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不能用运动式的方式解决民生问题,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可持续承受能力,做到办实事符合民意,做好事不超越省情和民力。三是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既要分清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一个时期内重点解决几个突出的民生问题。又要统筹兼顾,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统一起来,协调好区域发展、城乡发展的关系,协调好社会建设中涉及群体间的利益关系、权责关系,协调好建设实践中的人与物的关系,有序推进各项民生工作。四是民生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要把解决民生的精神需求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让群众充分实现自我展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追求;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构建主流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五是党政决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做好民生工作既要党政的高度重视,又要充分了解和尊重民意,真正坚持从民所愿,从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中找到实施民生工程的着力点,积极探索在改善民生的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真正把民生工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
汪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迅速推动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开创新局面。年底前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抓紧进行民生精神文化需求顶层设计的研究,二是制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三是制定群众生活类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四是制定并实施符合广东实际的公租房制度,五是制定加强宜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六是制定具有广东特色的新型医保模式改革方案,七是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八是制定城乡困难群体生活补贴的工作方案,九是制定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有效融入当地的工作方案,十是制定并实施打击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工作方案,十一是研究制定为民办事问民意的试行办法。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省政府副省长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和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