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召开制定六项行动计划工作会议
为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委决定制定八项行动计划。其中,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善创新环境、促进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加快发展、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创建幸福村居等六项行动计划由省政府负责制定。29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制定六项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高质量、高标准、有特色地编制和实施好六项行动计划。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主持会议并作发言。副省长刘昆、招玉芳、刘志庚、许瑞生出席会议并作发言。
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制定六项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六个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分别由6位分管副省长负责,每项行动计划都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会议听取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港澳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等6个牵头单位相关工作设想,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
朱小丹指出,省委特别是汪洋书记对制定八项行动计划高度重视。高质量高标准地制定和实施好六项行动计划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特别是省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性、先导性、政策性工作任务的重大举措,是完成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也是对政府执行力的一次具体检验。
朱小丹要求,制定六项行动计划,必须要紧扣省党代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主题。不仅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硬”转型,更要实现发展环境的“软”转型。要让老百姓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突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勇于提出在全国先行一步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必须与“十二五”规划与《珠三角规划纲要》等规划紧密衔接。必须把指导性与操作性、抓当前和利长远紧密结合起来。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要细化具体措施,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朱小丹强调,要抓好制定工作的主要环节。每个行动计划编制团队都要尽快制定好工作方案,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搞好框架设计,做好民意的征集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省与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与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