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检监察手机短信举报平台介绍
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我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省于2012年4月24日正式开通了“广东省纪检监察手机短信举报平台”。现将该平台接受及处理群众举报短信的程序公布如下:
1、短信受理号码
2、群众编辑并发送举报短信
3、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每天登录平台,对收到的短信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短信,工作人员进行受理操作,并回复受理告知;二是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短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转办到相应单位进行处理,并回复转办告知;三是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或缺乏有效举报信息的短信,工作人员回复不予受理告知,或告知提供有效举报信息。
1、短信受理号码
省纪委省监察厅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
河源市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
源城区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1;
东源县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2;
龙川县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3;
紫金县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4;
和平县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5;
连平县纪委监察局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为1063999907626;
短信举报平台可以受理本省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移动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发来的举报短信。
2、群众编辑并发送举报短信
群众编辑举报短信发送到106399990762(或各县区举报号码),即可向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交举报信息。短信编辑格式为:“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单位#职务#举报内容”,一共5项,用四个“#”隔开(匿名或没有内容的信息项填“无”)。如果群众发送的短信不符合格式,平台会自动回复短信,告知正确的格式。
3、工作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