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查处一涉黑案 挖出机关15名“保护伞”
记者3日从广东揭阳普宁市政府了解到,该市罗松希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已在普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罗松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查处这一涉黑团伙中,纪检监察机关循线挖出15名“保护伞”。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自1997年至2011年间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等。团伙主犯罗松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团伙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
据普宁市检察院介绍,通过对罗松希涉黑案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深挖,普宁市纪委对该市物业管理局局长吴某生、副局长杨某望、南径派出所所长郑某坤等15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立案调查。目前,吴某生等8人已被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调人待处理,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庆等6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