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2013年1月25日在广州召开
南方网讯 今日(11月29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闭幕。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主持会议。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王宁生、邓维龙、陈小川、陈继兴,秘书长崔健出席。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雷于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广东省水文条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的决定、关于批准《连南瑶族自治县保障青少年儿童入学权利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的决议》;表决通过省人大法委、内司委、财经委、环资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印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阅;表决通过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阅;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25日在广州举行。会议还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唐豪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任命李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