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提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河源市地处东江上游,是广东省的生态发展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河源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绿色发展、绿富双赢的发展理念和打造“广东绿谷”(包括“发展之谷、生态之谷、幸福之谷”三层内涵)的发展构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打造“广东绿谷”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实现经济、文化、生态“三大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把监督与服务作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两驾马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促进河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加强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河源、价格和房地产调控、保障房建设、“十项惠民工程”、“十件实事”、“双转移”、扶贫“双到”、“三打两建”、打击“三违四抢”、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较好地发挥了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打造“广东绿谷”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应更加牢固地树立“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督”的工作理念,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逐步形成“监督机关牵头组织、部门联动实施,同步覆盖、依法规范运行”的“大督查”机制,以推进工作为目的、以严格问责为保证、以整合力量为核心的系统的、联动的督查工作机制。
(二)全程参与监督。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生态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全过程,参与到各项具体任务和环节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规范行为、纠正偏差,保证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三)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河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矿产资源开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督,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提供更好、更有力的保障。
(四)注重监督实效。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既要及时发现生态发展和绿色崛起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因素,预防和阻止各种问题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把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作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三把利剑”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六大职责,着力打造“1·2·5”工程(“1”即市、县区党委书记,“2”即市、县区党政一把手,“5”即市、县区党政一把手加上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党政一把手落实责任,五位主要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践行有关规定,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客家古邑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风建设年”活动、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六大品牌”,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也为打造“广东绿谷”奠定了坚实基础。接下来,我们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这三把“利剑”的作用,为打造“广东绿谷”护航清淤。
(一)加大廉政监察力度,规范权力运行。一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法规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评选“十大处级廉政风险岗位”和“十大科级廉政风险岗位”,并将所有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及其防控措施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德、廉洁城市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三资”清理监管等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严肃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努力打造“幸福之谷”。三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规违纪、农村民主选举中贿选、家庭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等问题。同时,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保护广大干部,把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凝聚到打造“广东绿谷”工作中来。
(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对“四个要素市场”的监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在“点”上,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自我监督;在“线”上,协调发改、财政、建设等职能部门对本系统的项目建设负责;在“面”上,组织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企业排污情况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违规种植“速生桉”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致力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之谷”。把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行政问责等有机结合,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为打造“广东绿谷”净化经济市场环境,努力实现生态发展和绿色发展。
(三)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提升发展水平。强化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是打造“发展之谷”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行绩效管理,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提高行政效能。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全面推进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加快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完善市和县区一体化的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长期抓、经常抓。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狠治“庸、懒、散、奢、浮”等不良风气,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绿色崛起的谋划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开展“最不满意的十个作风问题”问卷调查和十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十佳“作风优秀公仆”、“最不满意的十个单位”评选活动,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问责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问责。
三、加强自身建设,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锤炼成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一支尖兵”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我为党旗添光彩”、“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面对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化镇街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的规范与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突出对口培训、专业培训,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功能建设领域相关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使监督检查做到有的放矢。要加强实践锻炼,在监督检查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督”,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推动河源经济社会走上“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绿色崛起之路,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把监督与服务作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两驾马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促进河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加强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河源、价格和房地产调控、保障房建设、“十项惠民工程”、“十件实事”、“双转移”、扶贫“双到”、“三打两建”、打击“三违四抢”、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较好地发挥了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打造“广东绿谷”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应更加牢固地树立“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督”的工作理念,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逐步形成“监督机关牵头组织、部门联动实施,同步覆盖、依法规范运行”的“大督查”机制,以推进工作为目的、以严格问责为保证、以整合力量为核心的系统的、联动的督查工作机制。
(二)全程参与监督。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生态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全过程,参与到各项具体任务和环节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规范行为、纠正偏差,保证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三)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河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矿产资源开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督,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提供更好、更有力的保障。
(四)注重监督实效。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既要及时发现生态发展和绿色崛起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因素,预防和阻止各种问题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二、认真履行职责,把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作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三把利剑”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六大职责,着力打造“1·2·5”工程(“1”即市、县区党委书记,“2”即市、县区党政一把手,“5”即市、县区党政一把手加上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党政一把手落实责任,五位主要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践行有关规定,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客家古邑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风建设年”活动、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六大品牌”,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也为打造“广东绿谷”奠定了坚实基础。接下来,我们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这三把“利剑”的作用,为打造“广东绿谷”护航清淤。
(一)加大廉政监察力度,规范权力运行。一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法规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评选“十大处级廉政风险岗位”和“十大科级廉政风险岗位”,并将所有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及其防控措施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德、廉洁城市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三资”清理监管等工作,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严肃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努力打造“幸福之谷”。三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规违纪、农村民主选举中贿选、家庭宗族势力干扰选举等问题。同时,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保护广大干部,把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凝聚到打造“广东绿谷”工作中来。
(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对“四个要素市场”的监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查,会同有关部门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在“点”上,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自我监督;在“线”上,协调发改、财政、建设等职能部门对本系统的项目建设负责;在“面”上,组织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开展对企业排污情况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违规种植“速生桉”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致力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之谷”。把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行政问责等有机结合,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为打造“广东绿谷”净化经济市场环境,努力实现生态发展和绿色发展。
(三)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提升发展水平。强化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是打造“发展之谷”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行绩效管理,健全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提高行政效能。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试点,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全面推进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加快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完善市和县区一体化的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长期抓、经常抓。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狠治“庸、懒、散、奢、浮”等不良风气,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绿色崛起的谋划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暗访力度,开展“最不满意的十个作风问题”问卷调查和十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十佳“作风优秀公仆”、“最不满意的十个单位”评选活动,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行政问责,加大对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问责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问责。
三、加强自身建设,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锤炼成为保障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一支尖兵”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我为党旗添光彩”、“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锻造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面对河源打造“广东绿谷”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县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化镇街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的规范与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确保队伍的纯洁性,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突出对口培训、专业培训,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功能建设领域相关知识和理论的学习,使监督检查做到有的放矢。要加强实践锻炼,在监督检查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督”,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推动河源经济社会走上“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绿色崛起之路,为河源打造“广东绿谷”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