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获评省林业生态县
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兴宁市被授予“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至此,全市共有6个县(市、区)被评为省林业生态县。
近年来,兴宁市以林业生态建设为核心,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营林造林为抓手,科学谋划,深入宣传,高位推动,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不断提升生态质量。2012年,该市参加义务植树达40万人次,完成造林面积9.62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建成生态景观林带56.26公里,森林碳汇造林绿化经验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