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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律师发声明: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2013-03-19 22:39:13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李天一律师发声明: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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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梦鸽与儿子李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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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曝光的李天一小学毕业照被证为假

 

前不久,李双江的儿子李天一因涉嫌轮奸被批捕。但对于之前曝光李天一年龄为17岁,网友热议,看法不一,更有媒体曝出李天一实际年龄为19岁。对于李天一的年龄质疑,今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

在律师声明中写到:“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并在侦查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司法保护,希望相关媒体和网民能尊重他的合法权益。”此外,更表示不应该对李天一进行舆论审判,称“李天一76人律师团”、“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都是不实的报道和传播、“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声明原文如下: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暂不公布真实姓名)法定监护人梦鸽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李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经过会见李某,初步了解了案件的经过。鉴于本案引起了媒体和网民诸多的猜测和议论,为避免混淆视听,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本律师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并在侦查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司法保护。希望相关媒体和网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和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

二、本案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希望媒体及网民对侦查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其有罪,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三、鉴于刑事侦查过程的保密性,本律师不便透露案件情况。但是部分媒体和网民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诸如“李天一76人律师团”、“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对本案不实的报道和传播、“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本律师郑重提醒相关媒体和网民对自身不实的言论进行自查并尽快消除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保留对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薛振源律师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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