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条意见勾勒河源社会建设图谱
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将达七成以上;未来几年,我市将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记者日前从市社工委获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民生改善、基层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管理创新等7个方面,以九大部分、38条实施意见,勾勒出未来几年内河源的社会建设图谱。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我市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与城乡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保障工程,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与《意见》配套的7个文件(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也将陆续出台。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新医改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意见》明确指出,未来几年,我市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末,我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6.8岁。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两三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以上。
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在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方面,《意见》指出,我市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同时,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艰苦行业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接待群众
按照《意见》的要求,“十二五”期末,全市实现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住宅小区基本建立业主委员会,10%的村实现社区化建设和管理,20%的村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站。
同时,进一步扩大村(居)委会成员来源渠道,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村(居)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职人员联系社区、接待群众和兼职服务制度。
鼓励市、县区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
“十二五”期末,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将达5个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我市将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工商经济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创新培育扶持机制,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市、县两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和发展专项资金,建设社会组织孵育基地,成立社会服务工作中心。
为拓宽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渠道,《意见》鼓励市、县区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我市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与城乡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保障工程,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与《意见》配套的7个文件(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建设信息化、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也将陆续出台。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新医改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意见》明确指出,未来几年,我市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末,我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6.8岁。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两三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以上。
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在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方面,《意见》指出,我市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同时,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艰苦行业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接待群众
按照《意见》的要求,“十二五”期末,全市实现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基本覆盖、住宅小区基本建立业主委员会,10%的村实现社区化建设和管理,20%的村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站。
同时,进一步扩大村(居)委会成员来源渠道,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村(居)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职人员联系社区、接待群众和兼职服务制度。
鼓励市、县区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
“十二五”期末,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将达5个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我市将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工商经济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度;创新培育扶持机制,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市、县两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和发展专项资金,建设社会组织孵育基地,成立社会服务工作中心。
为拓宽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渠道,《意见》鼓励市、县区政协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