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陈波:
未来反价格垄断将重点关注石油、电信等行业
“砂场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不能忽视。此次处罚的目的主要是对全省的河砂行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其他河砂经营者遵纪守法。”
处罚依据——
明华沙石场及林源公司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其行为符合认定“不公平的高价”的条件——“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南方日报:河砂价格不属于政府限价的领域,为什么省物价局要对其价格上涨进行调查?对此次查处的企业,省物价局作出告诫和处罚决定的依据是什么?
陈波:我省河砂供需矛盾大确实是近年河砂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但砂场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也不能忽视。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者也要依据《反垄断法》、《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守法经营。
我们此次的调查处理,主要是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否则便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明华沙石场及林源公司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其行为符合认定“不公平的高价”的条件——“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对明华沙石场及林源公司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一方面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对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经营者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我们按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处罚是在法定幅度中;另一方面,我们此次处罚的目的主要是对全省的河砂行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其他河砂经营者遵纪守法,同时明华沙石场及林源公司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积极整改,承诺稳定当地河砂价格和供应。
对明华沙石场及林源公司大量囤积行为的定性和相关处理依据,主要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先行告诫程序性要求,并结合了国家发改委相关案例“限时、限价、限对象”的三限原则。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除生产自用外,不能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南方日报:当下,随着我省提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粤东西北地区高速公路建设的重大决策,未来砂石材供应可能仍会紧张。面对维护河砂等建材市场的价格秩序,省物价局有什么计划和办法?
陈波:对于河砂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相关部门也已经就此专门开过专题协调会议,并提出了开展河砂市场专项检查、增加河砂开采量、科学推广使用河砂替代品、探索河砂开采供应新机制新办法、严厉查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研究按照市场规律调整规范砂石材价格、各地政府加强监管等7项具体应对措施。已获省政府同意,目前相关意见已经转到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办理。
就省物价局来说,此次河砂价格案件的处理,就是要警示全省河砂行业的经营者遵守《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当地河砂市场价格稳定。以此案件查处为契机,我省已部署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河砂价格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河砂供应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砂石材市场价格秩序。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砂石材供应专项检查工作,研究按照市场规律调节规范砂石材价格等,为我省的基础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执法程序——
广东省物价局作为负责广东省区域内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定机关,具体由下设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及我省实际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南方日报: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价格垄断行为主要有哪些种类,价格执法机构怎样对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查处?
陈波:常见的价格垄断行为主要有: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都属于法律禁止的价格垄断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已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的反价格垄断执法。广东省物价局作为负责广东省区域内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定机关,具体由下设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及我省实际开展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从现阶段看,我省反价格垄断案件的线索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获得:一是执法机关的价格检查获得线索;二是新闻媒体反映线索;三是举报投诉线索。
当发现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线索时,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将派出反价格垄断调查小组,对涉嫌存在价格垄断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进行调查。在获得价格垄断行为的证据后,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情节,对涉案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我们呼吁广大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价格垄断行为,执法机关承诺为举报者严格保密,对书面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符合有关条件的,将启动必要的调查;鼓励参与的经营者主动向执法机关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宽大处理。
工作重点——
下一步,省物价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密切关注与企业生产经营、老百姓生活相关的一些行业,如石油、电信、汽车、银行、保险等行业,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南方日报:近两年来,广东省物价局查处的价格垄断案件主要有哪些?
陈波:2012年,遵照朱小丹省长铁腕整砂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迅速联合省海洋渔业局组织近百人次对我省海砂开采、运输、购销、使用各环节进行了深入的反垄断调查。通过调查,对海砂联盟内3家公司罚款76万元,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提醒告诫,并联合有关部门构建了海砂稳价保供的长效机制,促使砂价回归,保证了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朱小丹对此专门批示“此役打得漂亮,且具典型意义,对‘三打两建’是有力响应”。中央电视台专门进行了报道,贵报也刊登了专题报告,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同时,还对省内燃气行业、饲料行业、交通行业等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
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展反垄断执法中,我局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如近两年来,我局派出检查人员共计60余人次,配合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了大量涉及国计民生的价格垄断案件,如液晶面板、白酒行业、奶粉行业等价格垄断案件。其中,在近期国家查处的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垄断大案中,我局组织了精干执法力量参与案件查办全过程,积极协调各项调查工作,并提供充分后勤保障服务,为该案的顺利查处作出了贡献,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高度肯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专门对我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人员发出了表扬函。
南方日报:下一步反价格垄断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将重点关注什么行业?
陈波: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市场主体发育尚不健全,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部分经营者通过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谋求垄断利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条件。因此,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密切关注与企业生产经营、老百姓生活相关的一些行业,如石油、电信、汽车、银行、保险等行业,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