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获补助4770万
我市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建设获得中央财政补助4770万元,其中2013年项目预算1431万元已经到位。6月4日,副市长李扬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界定和专项资金使用问题。
去年8月,我市委托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广东河源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申请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于10月份获得国家批复,安排我市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中央财政补助477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建设。此项资金有利于加强我市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有效保护恐龙化石遗迹资源,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维护,从而提升河源恐龙化石资源的品位。
目前,2013年度中央财政1431万元资金已经到位,拟安排使用在三个方面,包括地质遗迹调查和集中产地保护规划编制、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建设、科普宣传。据了解,我市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区面积约1.3平方公里,范围位于市区双下路以南、迎客大道以北、河源大道以东、滨江大道以西的区域内,具体边界仍未界定。
李扬达表示,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这是大自然留给河源人民的最珍贵的宝贝,所有工作都要从有效保护遗迹的角度来考虑;要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有理想、有实力、有责任、有文化的企业在保护中进行开发,决不能因为简单开发而破坏遗迹;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在本月底之前完成对恐龙化石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界定以及确定建设内容,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真正起到保护遗迹、改善环境、加大宣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