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拟立法允许马路边摆临时食品摊点 允许“定点定时摆摊”
原标题:粤拟立法允许马路边摆临时食品摊点
食品摊贩想在马路边做临时摆摊点可能会获得立法支持。昨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稿》),《修改稿》相比此前意见稿新增了允许定点定时摆摊的条款,即在规定时段内,食品摊贩在临时指定的城市非主干道两侧经营,不会被认为是“乱摆卖”。
非主干道两侧允许“定点定时摆摊”
什么是临时性指定区域?《修改稿》第21条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划定区域外,根据食品摊贩就地发展或者集中管理的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等情况下,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临时性指定区域摊贩经营。
《修改稿》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划定区域、临时指定区域摊贩集中经营区域、路段和时段的规划设置、具体位置、摊位数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过于分散的食品摊贩不利于监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容市貌。近几年来,我省各地均在食品摊贩划定集中交易的市场方面有一定的经验,食品摊贩进入指定场所(区域)或集中交易市场经营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