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于8月2 7日正式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8月20日起各社保窗口将不再受理成人的原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领卡业务不受影响。
20日起不受理成人原社保卡制卡申请
金融社保卡是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据介绍,深圳市人社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建行、工行等十二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金融社保卡发行后,其发行范围内的参保人或单位到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市社保机构不再受理金融社会保障卡办理。
由于金融社保卡正式发行前需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市社保机构将于8月20日起关闭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服务系统,届时各社保窗口将不再受理成人的原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领卡业务不受影响。未成年人、在园在校学生的社会保障卡不在金融社保卡的发行范围之内,因此上述业务仍按原渠道正常办理。
原IC卡和磁条卡停用时间未定
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对象包括各类从业人员、居民、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深圳市高等院校及中小学学生、深户未成年人及学龄前儿童暂不纳入发放范围,需按原渠道办理社保IC卡(不含金融功能),具体纳入金融社保卡发行范围的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金融社保卡发放条件的人员,或需要补、换金融社保卡的个人,可以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申办。单位员工可向单位申请,由单位经办人为员工批量申办金融社保卡。
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单位预申请系统在网上预申请,银行预审通过后,单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至签约银行的网点。首次申请时需选择一家银行签约,一旦单位和银行双方确认后将无法更改。金融社保卡发行初期,单位只能为没有原深圳市社会保障IC卡和磁条卡的参保人办理。
首次申办(包括原社会保障卡或磁条卡换为金融社保卡)免工本费。补办金融社保卡的工本费,由合作银行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20元/张)向持卡人代收。金融社保卡发行后,当前的社会保障卡IC卡和磁条卡仍可继续使用,但持卡人换卡并激活金融社保卡之后,原卡将自动注销,新卡将继承原卡的待遇。人社局将根据金融社保卡的发行情况另行确定原社会保障卡IC卡和磁条卡的停用时间。
持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凭办卡时提供的有效证件,可到银行网点办理挂失及解挂业务。
个人申办金融社保卡所需资料
数码照片回执
·在深圳新参保人员或当前持有磁条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回执上需填写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目前持有社会保障卡(IC卡)的人员可不提供数码照片回执,默认使用申办人办理IC卡时的照片(如原IC卡照片采集时间超过五年的建议更新,以免因容貌变化影响就医或其他业务的办理)。
有效证件
(1)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