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被媒体曝光“层高笔误”事件的惠阳天域花园,再度出现业主维权上访、与开发商持续对簿公堂。自此,因开发商涉嫌“变更规划、虚假宣传、楼房质量问题”等,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持续两年之久,多个部门曾介入调解处理。
目前部分深圳业主拒绝收楼,奔波于深惠两地上诉维权。而涉及的天域花园开发商称已经和业主走法律途径,一切以惠阳房管局、住建局官方的回复以及法院的判决为准。
起源
深圳客买上未“领证”的惠州房子
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权始于2010年,当时位于惠阳的天域花园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辅以社区配套商业约3万平方米,项目约有1700多户,以其低价吸引了大批深圳客置业。天域花园所属的开发商为大亚湾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投资商是今年上半年卖房收金4.6亿元的德丰地产有限公司。
据业内人士介绍,德丰所开发的楼盘项目都是以大量在深圳派单的宣传推广模式,招揽深圳置业者。这种低成本、高效益的销售模式也被天域花园项目运用得游刃有余。业主反映,小区大部分业主是通过在深圳街头收到传单后,由项目的销售人员接至现场看房,大多数人签下了购房协议,并交上一笔4—6万不等的定金,成为天域花园业主。“整个小区1700多户,至少有9成以上是深圳客。我花了30多万,买下了一套70多平的房子。”业主钟先生介绍。这点也得到开发商一工作人员的肯定。
而随后,天域项目被曝并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证公然销售,业主通过网络问政向惠阳房管局反映开发商无证销售。“我是2010年10月份交的4万定金,当时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证,2011年4月份才签了购房合同。大多数业主买的时候都是没有看到预售证的。”业主钟先生说。
关于“无证卖房”也得到了惠阳房管局的确认,今年该局发出的书面回复内容称:“经核实,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天域花园开发商收取24户业主购房定金,金额在1000至60000元不等。”但回复中指出违法行为未在二年内被发现,开发商因此避免了行政处罚。
国家住建部的相关规定指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本网曾做相关报道《你认筹的房子,领预售证了吗?》,未领预售证的项目大多以认筹形式推出,但类似上述这种直接收取定金销售的现象较少见。
惠阳房管局关于“未领证售房”的官方文件。
双方矛盾激化 对簿公堂
从2013年起,已经有业主陆陆续续起诉开发商。据业主透露,目前已经大约有近百位业主开始维权,从惠阳区人民法院、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到未开庭受理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天域花园业主与开发商开启了对簿公堂持续战。
一业主表示:“我们承担了预售商品房的买卖风险,高房价、低配套,会集体诉讼于法律,维护权益。”
关键词:变更规划
在业主愤怒的控诉中,变更规划之争成了双方对簿公堂的焦点。据了解,已经有不少业主对此与开发商打官司。业主所指的变更设计是小区原来主入口设计为台阶,两侧无障碍通道更改为由障碍,取消了原来设计中的无障碍通道。
“没了无障碍通道,以后老人、病人、小孩、残疾人员无法正常从大门”,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出行。”业主肖小姐说。而备受业主指责的是,他们并没有收到开发商对更改设计的任何通知,这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中的“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必须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的买受人可终止买卖合同。”
天域花园项目规划调整的公示图。
关键词:层高缩水
“层高缩水”事件中,开发商因在法院审判中承认“笔误”,而最终法院判决业主败诉得到广泛关注。包括向小姐、钟先生在内的多位业主出示了合同签约的层高3.85米以上,但经业主测量实际层高只有3.15米。开发商承认笔误,业主因为缺乏权威的鉴定报告而败诉。
开发商提供的规划材料证明商铺层高与合同约定层高不符,法院也未委托具备资格鉴定人进行鉴定。目前,仍有业主就“层高不足”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虚假宣传
期房的缺点在天域花园业主维权事件中被充分暴露。“宣传单上的双向6车道、双地铁口、双水景,从去年6月30日约定收楼至今未兑现。当初就是听了销售员的介绍,有地铁方便我在深圳上班,惠阳住家。”钟先生说。“而项目配有的大型商场本属二期开发,却被开发商变成了三期迟迟未动工,导致交楼后没有商业配套。”
业主张女士的起诉书阐明了宣传资料所涉楼盘有双地铁、有人工湖道路规划设计等相关设施,小区的规划设施是否完善是购房选择购置房地产的重要因素之一,也决定了房屋的销售价格。现在交付的房屋明显与宣传资料不符。
除了上述较为严重的问题,由业主们撰写的一封投诉信还指出了楼盘收楼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同时开发商未达到收楼必须具备的“三通”即通水、电、煤气,煤气至今没通上。原本项目应于去年6月30日交楼,目前仍有数四五百户业主拒绝收楼,一百多户业主在积极维权。
天域花园的宣传海报。
开发商:以法院判决为准商场建设时机不成熟
针对天域花园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凤凰房产惠州站记者致电天域地产一边姓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称双方之间的官司已经得到惠州中院的判决,业主所反映的变更设计等问题都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有了明确答复,符合法律程序。
负责人称开发商一直有与业主沟通,不否认楼盘存在问题,但是问题都是在可控范围内。记者追问,问题是否指楼盘的漏水等质量问题,得到该负责人肯定的回答。“楼盘的双向6车道是属于政府部门的行为,为了方便业主同行,我们已经出资建了一条水泥道路方便业主通行。”边先生表示,“商场为三期规划,现在时机不成熟,入住率不高,商场暂时未建,时机一旦成熟,就会投入建设。商场的建设不是合同的要约,方案已经提交,施工时间没定。”
关于业主所指责的“虚假宣传”,边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只表示以法院的判决为准。随后,记者通过业主获得了法院判决书内容。
惠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天域地产确实部分变更“天域花园”项目公共部分规划的事实,但其变更不属于擅自行为,而是按法定程序并经住建局公示。原告(张女士)在项目变更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视为接受变更事实。
关于涉嫌“虚假宣传”,法院则认为“天域地产在发售过程中的售楼广告,宣传资料等均属于要约邀请,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双方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确认,售楼广告、宣传资料等不属于要约。”也就是不存在虚假宣传。
天域花园小区外围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