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蓬勃发展的势头下,投资者对P2P的兴趣和关注越来越多。今年我们可以看到,不仅各路背景的资金纷纷进入P2P行业,新类型、新模式的P2P也不断涌现。银率网分析师归纳了一些值得警惕的P2P“新模式”。
第一种模式:股票/期货配资
一些P2P采取配资的业务模式,即通过在线申请,借款人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做本金,向平台理财人借入本金5倍甚至10倍的资金。通俗地说,就是借钱炒股或炒期货。P2P股票/期货配资也分为机构借款和个人借款,采用借款的模式的平台融资方多为操盘手个人,而一些平台的融资方是专业的配资公司。
据媒体报道,由于近期股市向好,这类平台受到很多投资者追捧。截至8月18日,658金融网成交量达到2.7亿元,六合资本达到1.8亿元,成立仅一个多月的好借好贷成交量也达到6000多万元。
事实上股票和期货配资由来已久。2011年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了期货配资。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禁止股票配资,但在股市,融资融券的主题仍然是证券公司,其他公司都不能经营,因此,无论线上还是线下,股票配资这一融资模式并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种模式: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也并非新生事物。“票据理财”P2P兴起,实际上是将这一业务搬到了网上,使普通投资者参与到这一市场中。这类平台一般都有线下票据中介的资源,同时其线下业务也依附于银行。
但是要注意的是,目前在票据市场,对于民间票据中介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组织架构的合理性、风险控制等都缺乏明确的规定,民间票据中介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此外,年化收益率高达18%甚至20%的P2P平台,一般是通过处置盘活所质押的票据资产赚得额外收益。在线下贸易代付的环节存在合同保护的盲点。
银率网分析师吴静淼认为,与其说以上两类融资平台是P2P的新模式,不如说是借助互联网扩展资金来源,“做大”传统融资规模的方式。这些平台的特点是:经营范围踩监管红线; 投资者对账户缺乏可控性,并且涉嫌资金池;平台存在内控漏洞。
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P2P”其实是踩在钢丝上起舞,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将资金投向市场和法律的“盲区”,不仅可能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资源错配,甚至可能放大操作模式中捆绑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
这里自然出现的一个问题是,P2P的界线到底在哪?或者说,什么才是“真正”的P2P?银率网分析师吴静淼认为,一种流行的看法是,P2P就是将资金供需双方直接联系起来的信息中介。然而这样的定义过于笼统。首先,“普惠金融”应当是P2P题中应有之义。其次,P2P 无论作为整个行业还是具体到某个平台,都应当是风险可控的。最后,国内投资者的投资品种过少,P2P 的出现无疑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是P2P的出发和落脚点。什么样的P2P有存在的正当性,什么样的P2P应当警惕和限制,还是应当以是否能与实体经济互为促进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