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学费时,听取涨声一片。
还没开学,广西财经学院大三的学生陈婧婧就发现学费涨了,学院财经类专业的学费从3600元/年最高涨到了5500元/年。
而在山东大学,注册学费之外的学分学费也让很多新生看不懂。
不仅是这两所学校,广西、山东、江苏、贵州、宁夏等地区相继公布了其普通高校的学费新标准,涨幅不一。其中,宁夏高校的文史类、理工类和医学类的学费涨幅超过了50%,最高涨幅达63.38%。除了上述省份以外,有一些院校的学费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究其原因,或许都是缺钱惹的祸。为了扩招而不断增加的校区,为了追求面子工程而诞生的“最豪华大楼”以及各种“科研黑洞”,都让高校资金捉襟见肘。
钱的背后,则是更尴尬的现状。一些批评者认为,中国的高校缺乏生存能力,缺钱不是“向父母(财政)伸手,就是向子女(学生)伸手”。
涨声一片
事实上,这股涨价之风从去年已经开始。
2013年秋季开始,湖南规定“211”学校所有专业都将按照最高学费标准收取,而非“211”一本院校部分专业的学费涨了700元到2000元不等;天津则举行了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听证会,调整后的方案中,平均每位本科生每学年学费上涨1264元。
到今年,学费的上涨方式更是五花八门。一些学校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老生的学费涨得不多,主要是新生的学费涨了。按照这种方式,等到3年后现有老生全部毕业,学费将全面上涨。
“这看似有着一定的合理之处,可能照顾到了一部分学生,但用这种方法只不过是延缓了涨价的步伐,校方多收取学费的目的在几年后也达到了。”一位学生对《华夏时报》表示。
有的学校学费调整则一视同仁,本科各专业的学费从4000元直接涨到了6000元左右;也有的是部分专业上涨,其他维持原状;还有像山东大学那样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院校,按学分计算学费,多退少补;江苏省则有着划分专业评估学费的方式。
这众多情形只是学费涨价的不同形式。不过,也有一些地区的学费并未发生变化。
北京市发改委告知,北京高校学费未有变动,基本维持在2000元/年的标准。本报记者通过一些实地走访也发现的确如此。而明确发布普通高校学费新标准的地区也有部分院校未有上调,如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
上海的高校收费也基本上都“按兵不动”。上海政法学院招办主任张军说,目前本市高校的收费仍执行的是“沪价行(2000)120号文”的规定,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特殊热门专业不超过6500元,艺术类专业不超过10000元,高职教育不超过7500元。
据上海大学招办主任叶红对媒体介绍,公办高校办学靠的是政府的财政投入,而不是靠收学费维持,每年的学费标准都会早早地写入招生简章,本市每所高校的简章都经过市教委的严格审定,不是想涨价就能涨价的。
事实上,高校学费普涨,源于此前出台的“限涨令”到期。2007年5月21日,国务院专门发文要求,“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从2013年开始,全国许多省份便纷纷上调高校学费,被公众称为“报复性上涨”。
支不抵债的高校
高校为什么要涨学费?校方给出的理由是物价水平提高,学生的培养成本增加,获得的财政拨款增长有限,学费标准却多年未变。
“假如收一个学生5000元的学费,办学成本肯定在20000万元以上。”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接受网友关于助学问题咨询时表示,就广东省来说,目前公办学校学生缴的费用相当于整个学校办学成本的25%。
以宁夏为例,早在2008年考虑到物价水平跟教育成本就应该调整,但在“限涨令”的压力下只能拖到现在。其他省份的院校调整也都跟当地财政拨款力度、教育资金投入速度有关。
事实上,2012年之后,教育经费突破GDP4%;一些大学接收的财政资金更为惊人,从2012年底开始,超过450亿元人民币投入新一轮“985工程”高校建设,而此前的两期建设中,国家已投入超过450亿元;社会捐助更成为重要经费来源。2014年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排名中,全国16所高校跻身中国大学校友捐赠“亿元俱乐部”。
但高校经费的来源非常不均,一些省级高校生均经费甚至只能拿到2000元,对培养学生来说,这远远不够。
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室主任王烽解释:“高校经济来源一般有学费、校办企业、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对于重点大学来说,后三方面来源非常充足,而对于普通大学来说,可能只能依赖学费和财政拨款。但财政拨款又不充足,学费涨价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事实上,1999年高校扩招后,大部分高校都开始扩建新建校区,一些高校出现了“最长校门”、“最豪华食堂”,高校的投资迅速增长。
据新华社报道,江西一所大学最出名的不是哪位名教授,而是花了几千万修建的校门。学生宿舍和自习室条件没见多大改善,教学楼、办公楼却越来越华丽,还新建了一个挂着“学术交流中心”牌子的高级酒店。
这些支出光依靠财政拨款是不够的,所以大批院校选择了向银行举债,但偿还能力却不足。仅仅到2010年,全国地方所属的普通高校负债总额约为2634.98亿元。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宁夏4所高校债务余额达4.93亿元。广东省2007年一次性清偿近150亿元的高校债务,但校均贷款余额仍有1亿元。
高校财政危机甚至引起了财政部门的注意。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要求高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向教职工集资、借款、委托贷款,不得与非金融机构发生借贷业务。对于存在上述情况的学校,要求到期后必须偿清,禁止续借(贷),3年内彻底清偿完毕。
不过,对高校的约束,仍需要教育部门出台更详细的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