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瑞: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
25日上午,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第8次联席会议暨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必须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法治镇(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
25日上午,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第8次联席会议暨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兴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兴瑞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广东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从六个方面深入开展法治镇(乡)创建工作。一要改革和完善乡镇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促进依法执政。二要依法改革与规范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三要依法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四要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治镇(乡)创建工作的全局性任务。着力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法治原则,抓住《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建立起一套有效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制度机制,努力在法治平台上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五要把加强对村(居)民自治的指导作为法治镇(乡)创建工作的基础性任务。乡镇政府要严格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村(居)民自治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六要加强乡镇法治文化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教育。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小川讲话。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小川对2014年全省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对深化法治镇(乡)创建工作作了动员。惠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作了经验介绍。
关键词: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