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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2014-09-03 22:56:36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全市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中秋、国庆两节来临,群众上坟活动将大幅增多,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9月2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到户、到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通知要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9月8日至10月7日),全市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各县区向市防火办报告情况。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出,两节期间,秋高气爽,风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细节,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禁止烧山边的田埂草,禁止在林间上坟烧纸、点烛、烧香等,禁止在林区烧饭、烧火取暖、乱丢烟蒂,禁止擅自炼山和无组织的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烧砖烧瓦、挖窑烧炭和烘烤农林副产品;家长要教育好小孩,不要随意玩火、燃放鞭炮烟花、放天灯。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看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村内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摸排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护林员、巡查队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灭,有鞭炮声就查。

关键词:火灾全市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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