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外逃案例屡发,促进了相关监管条例的落地。广州在去年底率先全国监管村官,要求全市1142个村的2014名村官全部上交护照与港澳通行证,此次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广州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新举措。
曾实 广州报道
中国村官集体腐败案件近年屡发,广州称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村官的出国与出境,防止贪腐村官遇“风吹草动”后外逃。
这是继去年底广州出台严管“村两委”(中共村委书记与村主任)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的规定之后,该市进一步将管理范围扩大。
据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昨天报道,《广州市廉洁城市建设条例》目前正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集意见,当中指出,广州将建立村民委员会以及“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制度。
条例也指出,要加强对(广州)基层组织的管理,包括成立村务、事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以及其他重大管理事项;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制度,实行农村建设项目发包和资产租赁、抵押、拍卖、出售、出让、转让等行为的统一进场交易制度。
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分别承担经济与政治方面的职能,尽管法律规定这是两个独立组织,但事实上两个组织的成员与职能常有交叉情形,这造成基层腐败的便利性,在收益丰厚的农村土地征用上,尤其容易滋生腐败。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经济发达的广东土地征用频繁,基层腐败也随之频发。去年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落马,便牵出广州天河区冼村村委班子“低价卖地”的巨额受贿案。冼村的村干部全部落马,只有该村前中共党支部书记卢穗耕因潜逃到国外,成为“漏网之鱼”。
村官外逃案例的多发,促进了相关监管条例的落地。广州在去年底率先全国监管村官,要求全市1142个村的2014名村官全部上交护照与港澳通行证,此次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广州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新举措。
针对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广州市农业局局长汤锦华上月在新闻发布会指出,农村集体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开始面临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如组织建设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确、民主管理不到位、资产和财务管理不完善等。
广州农村经济收入近年不断增加。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截至去年底,广州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数为1万2130个,资产共1197亿元(人民币,245亿新元),总收入162亿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受访时指出,广州这一做法是该省近期系列防腐动作的延伸,广东此前规定禁止“裸官”(配偶或子女移居海外的官员)在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且不能列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现在也把防止外逃的范围扩大到基层管理人员。
他说,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民众的海外关系较多,与内地其它省份相比,广东官员包括基层组织人员出国的机会要高,“裸官”现象在全国最为突出,如果管理不善,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广东防止村官“外逃”这一举动开全国先河,但汪玉凯也指出,并非中国所有省份都有突出的“村官外逃”问题,广东这一管理模式是针对本省情况,对中国其它省份未必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