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大营村所暴露出的村级财务“黑洞”,颇令人触目惊心。一个贫困村,三年花掉150余万元“接待费”,而且多数详情不明。禾甸镇纪委书记刘雪燕说:“接待费就是一个财务‘黑洞’,不管因公因私的支出,只要苏光进签字,就可以报销。但其中哪些是因私的,哪些是因公的,恐怕没人能说得清楚。”
苏光进一案,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村官贪腐的关注。在此之前,曝光的有拥有20亿身家的“村官”周伟思、瓜分价值18亿元的安置房的10名温州“村官”、10年间非法敛财达7100余万元的河北曲阳七里庄党支部书记刘会民。这些“小官大贪”的典型,从级别来说连“苍蝇”都算不上,但“胃口”之大远超人们的想象,其凶残程度较一般“老虎”有过之而不及。
村官贪腐频发,究其原因,一是侥幸心理导致顶风作案。部分村官存在着天高皇帝远的想法,觉得就算明察暗访也不一定会查到自己。苏光进的蜕变,就很难说与大营村“最偏僻”没有关系;二是监督不力导致权力失控。村官事权集中,但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上级监督不能完全到位、基层群众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当然,村官违法犯罪的成本低也是原因之一。
村官贪腐频发,充分反映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基层还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还任重道远,因此,对村官权力的越界切不可掉以轻心。如何向农村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把大小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是遏制村官贪腐频发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遏制村官贪腐频发,必须紧紧抓牢权力制约及制度建设两个强有力的“拍子”。权力是腐败滋生的土壤,只要有权力行使的地方,哪怕是微小的权力,都可能发生腐败,就连最基层的村级组织也不会是世外桃源。哪里有贪腐存在,惩恶的拳头就应当伸向哪里。“零容忍”,不只适用于大大小小的“老虎”,也适用于各种各样的“苍蝇”。
遏制村官贪腐频发,必须追求一种长效机制的确立。一是强化对村官的监督管理。用制度制约村官权力,公开村务,让村官的权力也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破解村官权力过于集中的难题;三是教育引导,提高村官的自律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反腐,不能只把目光对准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村官贪腐频发,亟待正风肃纪向“下”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