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同乡论坛2009年度工作总结

深圳南山电脑维修
农业 | 财经 | 教育 | 专题 | 招商 | 感动河源 | 河源景点 | 魅力河源 | 美体瑜伽 | 河源摄影 | 精彩户外 | 种植频道 | 养殖频道 | 东江河畔月刊
热烈祝贺河源同乡论坛建坛四周年
东江河畔网感动河源农村空间

广东省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要确保专款专用

2014-09-24 17:13:23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广东省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要确保专款专用
23日,由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广东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广州举行。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工作指引、检查评估制度等;并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做好推广交流。
 
 
 

  23日,由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广东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广州举行。多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代表与村(社区)代表现场展开热议。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指出,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于我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法制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接下来,要继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好经费保障,同时要规范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工作指引、检查评估制度等;并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做好推广交流。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意高眼镜 品牌太阳镜 眼镜架 镜片 近视偏光太阳镜淘宝店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