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开展水区畜养整治 拆除禁养区内猪场
日前,龙川县召开重点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动员会,提出将对8 条河流禁养区内的200 多家养猪场进行关闭,今年11 月底前将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
龙川县此次整治范围为该县安远水、黄麻布水、小金河、流田河、两渡河、水坑河、小庙河、车田水共8 条河流两岸1000 米范围内陆域,以及二级支流500 米范围以内陆域所有养猪场点,并在11 月底前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按照规定,凡在2014 年10 月31 日前自行关闭或搬迁的养猪场,龙川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补助;自2014 年11 月1 日起,龙川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逾期未关闭或未搬迁的养猪场点进行强制清理拆除,凡被强制拆除的养猪场点不给予任何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