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话题近日再次成为热点,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接受采访时所透露的“试点先行”的提法更成为了市场解读的一大重点。据悉,广东已制定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征求意见。广东省农业厅方面也表示,珠三角地区早已开始摸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路子,也取得不错成效,2010-2013年,我省农村集体总资产年均增长6%,实现了保值增值。
盘活巨量农村资产
兼顾产权制度要求与保值增值
在农业部官方网站上挂出的访谈中,陈晓华表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深远的影响。据介绍,在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我国将在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并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作为重要目的。
“国家选择在这个时机加快推进这项政策就是充分考虑到了当前的大背景。要想推进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必然离不开农村集体资产的盘活,而如何充分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就是一个必须想在前头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此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背后有着十分深远的时代意义。
业内人士也认为,未来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既要符合“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同时又要力争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不仅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决定了国家整体经济改革将获得多大程度的助力。
这也是广东面临的迫切问题。到去年底,广东农村集体资产已达3954亿元,其中珠三角地区占八成以上。清晰界定这笔巨大财富的权属关乎着农村地区的稳定,也决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的成败。
省农业厅表示,早在2006年广东就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
南海中山等地纳入试点范围
记者从省农业厅方面独家获悉,我省已制定了一份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征求意见中。
“主要内容就是农业部这一次所提的这几个方面。”省农业厅表示,全省目前颁发证明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达239416个,占应发数的99.8%,下一步试点关键就是进一步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改革试点范围暂时定在了南海、中山等珠三角地区。“这些地区已经开展过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有一定的基础。”省农业厅表示,此前南海的“政经分离”经验就颇有借鉴意义。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出台深化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指导意见,2012年9月召开现场会,推广南海经验做法,率先在城市化程度高的珠三角地区推进以“政经分离”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这次改革进一步厘清和明晰了农村各类基层组织的职能和关系,推动了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分离;同时,深化了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走向市场化创造了基础前提。”
与此同时,我省也在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并推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截至2012年底,全省村(居)基本完成了“三资”清产核资任务,建立台账25375个,摸清了“三资”底数。省农业厅以此为契机,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类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制度。省委、省政府还积极推广南海等地经验做法,出台《关于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切实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利的意见》,明确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目标和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镇级交易平台为节点,向上下两端延伸,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网络。
试点工作兼顾各地2017年底前完成需多方协同
不过,多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面临诸多问题,解决方法也难以简单复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农业部提出改革试点将兼顾东中西不同区域,且试点完成时间点定在2017年底。
一名农业系统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即使在广东,目前也没有非常像样的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贷款模式。“这不是农业部门一个单位能搞定的,需要金融、国土等多个部门协同。”他表示,相关法律政策也需修改完善,“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得不停地试点和摸索。”
郑风田也表示,目前尚未看到详细的试点方案,但即使方案出台也主要是对一些原则性问题进行把握,留给各地足够的空间试水。也有专家认为,在未来或将探索出几套解决问题的方法,因地制宜地实施。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尚在扩大试点中,如果一切顺利,2015年将全面铺开,2016年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