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村干部挪用复耕款填吃喝窟窿 虚报水稻种植面积
村干部用鱼塘复耕赔偿资金报销个人吃喝款,还虚报种田面积骗取补贴;农机站长、学校校长吞噬专项补贴资金,镇级开发区经理空手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至亲属名下……记者昨天从青浦区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11月,该院查办了发生在动迁、资金补贴、土地等民生领域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8件26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44%和110%。
虚报水稻种植面积近900亩
青浦区所查处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村书记、主任、会计三类人员身上。村书记、主任手中掌握着财物的支配权,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具体经办人,他们互相勾结或与外人勾结,窝案串案高发。2014年查处的案件中,有12件村干部犯罪案件,共同犯罪8件,占66%。
某村支书、村主任及会计三人涉嫌共同贪污鱼塘复耕补贴款被群众举报。该村属于青西地区经济欠发达村,村干部漠视上级厉行节约的规定,不仅公务接待费用记账消费,就连平时请战友、朋友、亲戚吃饭也签字挂账。2012年,本村招待费超支15万元。三人商议:从鱼塘复耕补贴款中支出8.1万元,从某企业应付款中支出6.9万元,以填补吃喝窟窿。为此,村主任负责伪造支付凭证、村支书签字核准、村会计支付现金,三人共同贪污15万元。该案现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有的村干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2010年至2012年,某镇一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村主任钱某受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履行对水稻种植面积的核查职责。两人在履职过程中,未经核查即签字同意该村某稻米专业合作社三年间的水稻种植面积申报,致使虚报水稻种植面积近900亩,造成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损失60余万元。该案因涉嫌玩忽职守已被立案侦查。
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建荣介绍,个别村干部长期在村里担任职务,一定程度上养成了蛮横的作风。基层群众对此十分不满,青浦区检察院查办的这些案件,85%都由群众举报发现。
发“补贴财”用于个人购车
近几年,各级政府专项补贴快速增长,大量财政资金投向基层,借机发“补贴财”的现象随之频频发生。
青浦区农机站站长王某竟胆大妄为到用巨额财政补贴投资、买车。前几年因政企分离,各区县将农机零配件销售业务从农技站剥离,王某擅自决定在农机站成立通阳公司。2009年,王某转交部分农机销售业务给通阳公司,由此赚取财政补贴差价36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购买车辆等。他还擅自决定将农机站所属的90万元借给其个人注册的公司用于申报注册资金和增资,涉嫌挪用公款。
“资金管理使用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集权钱于一身,操作不规范是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检察官分析,专项补贴等资金到群众身上是“毛毛雨”还是“足额发放”,主要取决于操作是否规范。
如何在“大补贴”时代加强精细化管理?青浦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对补贴培训质量的督导评估,以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相关部门应该变“材料审核”“纸上签字”为进村入户、实地核查,并对项目的落实进行跟踪抽查,确保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擅自将公司钱款借给生意人
沈某是镇级公司的“一支笔”,自1997年以来担任某镇工业城发展有限公司的经理。2005年,在未经公司班子会讨论的情况下,沈某擅自决定借款50万元给生意人朱某。可朱某归还30万后,余下的20万借款至今未还。今年4月,青浦区检察院对该案以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认为,对于公司经理一权独大的局面,有关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成为一纸空文。”另外,会计出纳对公司“一把手”言听计从,而没有考虑会计纪律的要求,未能把好会计关口或者对公司领导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警示提醒。
检察官建议,对经济开发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事项要进行梳理,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机制,明确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需经开发区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或者上报镇政府讨论决定。此外,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建立违纪违法预防和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 ■记者栾吟之 通讯员 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