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申晨 通讯员曾祥龙、刘国光)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在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党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公安厅以经侦部门为主,出入境管理、刑侦、网警、宣传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作战,取得丰硕成果。
根据公安部通报,截至11月20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从美国、日本、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埃及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1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2名(其中,缉捕27名,劝返15名),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境外逃犯9名,目前我省抓获人数暂居全国第一。
在上述被抓获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中,涉案金额超过1千万的14名,潜逃十年以上的6名,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1名。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坚持境内境外两条战线齐头并进,抓捕劝投两项措施共同推进,主动出击与布控守候协同开展,在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中取得一系列突破。
黄守应称,广东省公安机关以公安部等四部门通告为契机,深入开展政策攻心,强力推进劝投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境外执法机构策应,营造强大声势,促使逃犯主动回国自首。通过不懈努力,广东省公安机关先后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以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规劝15名逃犯回国投案,约占抓获总人数的40%。
黄守应在发布会上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安机关郑重提醒仍然在逃的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在2014年12月1日这一最后期限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上述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在上述期限前主动回国,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在这里,我们再次重申,并希望那些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机立断,把握难得机会,抛弃侥幸心态,尽快作出主动投案的明智选择。
下一步,广东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出境追捕行动组开展集中抓捕。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对提供准确线索并协助抓获该逃犯的,公安机关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并给予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