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上路练习是无证驾驶 借车给人练违法 私人教授驾驶或违法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不过,记者从车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自学自考仍需解决三个难题:教练、车和场地,自学自考“听上去很简单,实际要解决不少问题。”
探因:
学车“潜规则”多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出的驾考改革信息再次将公众关注的“驾照直考”问题提上议程。有车管人士分析说,再次重提“驾照直考”或与近年来各地频频爆出的车管所腐败窝案有关。如石家庄公安交管局车管所,一个微机录入临时工利用工作便利,帮助相关驾校学员提前预约考试、增加考试指标等,就累计收受25家驾校贿赂30余万元。广东湛江车管所42名考官甚至“全军覆没”,集体敛财达2000多万元。
与此同时,驾培行业质量参差不齐,学费一路上涨,从五千元涨到六七千元,甚至要过万元才能学个车。还有驾校为了利润“偷工减料,压缩学时”,而不少流行的潜规则是,买烟、塞红包,请教练吃饭才能保证学车时间。甚至还出现违法的驾校,收了学费后走佬,或者把学员“卖猪仔”,还有女性学员在学车时被教练不时骚扰。
没规定拿驾照
须经驾校培训
去年4月份,公安部在回复网友“是否应该允许公民驾照直考”时称,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第一关:
考试要练习
上路即违法
交警表示,如果自学者在实际道路上驾驶,就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新交规规定,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
第二关:
学车需要车
借车就罚款
交警表示,自学者上路驾驶,教授者也违反了交通法,属于把机动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也要被罚款。
第三关:
学车要人教
私教涉违法
有律师认为学习驾驶的私人教学不合法,但不论是“道交法”实施条例,还是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对驾驶培训的管理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私人教授驾驶,一些概念上也比较含糊,需要进一步予以界定。
此外,如果“撞了人,出了事,谁来负责?”
催生私人驾培?
“会开车与教人学开车并不是一个概念。” 有专家认为,如果放开个体教练培训,首先应该作出配套规定,加强个体教练的资格审查,以及建立职业准入制度,不能只考虑方便性和费用低廉,保障安全性才是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
广州没限制过“自考”
对于“自学自考”驾照,广州车管部门表示“没有限制过”,只要来申请都会受理,但同时也会对考生讲明“自考”所需的条件和存在的风险,不少考生因此望而却步。
对于驾考的公平性问题,车管内部人士认为,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约考不透明,部分驾校存在高价向教练员、向学员卖名额的情况;另一方面,则在于考试环节,“由于技术问题,以前在考试中需要一些考官跟考生一起来考试”。
广州已排除“不公平”因素
但目前这两个问题在广州都已经得到了解决。广州市车管所已于去年1月启用了网上自助约考,可以不用驾校代为约考,自己直接向车管所约考。
而对于考官的人为因素干扰,从今年4月份开始,广州已经实现了驾考全程电子化,从科目一文科考试到科目二的“五必考”,再到科目三的实际路考全部都由计算机来评判,全程录音录像,考官彻底退出考试环节,只是在后台对考试进行监督,驾考基本排除人为因素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