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长王小洪(右)在12月4日被任命为副省长。(资料图)
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王俊) 继山东的徐珠宝之后,河南省公安厅长王小洪也在今年年底升任副省长,成为副部级的省级公安厅局长。至此,内地31个省份当中已有15位省级公安一把手同时“兼任”省级政府副职。
据河南电视台旗下《东方今报》官方微博消息,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2月4日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河南省公安厅长王小洪为河南副省长。王小洪由此成为继山东的徐珠宝之后近日又一位升任副省长的省级公安一把手。
王小洪(1957.7)是福建福州人,1974年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福建公安系统任职,历任福建省闽侯县公安局长、福州市公安局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厦门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等职,2013年调任河南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
今次王小洪晋升为副省级之后,内地31个省份中“兼任”省府副职的公安厅局长将增加至15人,另外的14人分别是:湖北的曾欣、江苏的王立科、上海的白少康、四川的侍俊、广东的李春生、广西的高雄、内蒙古的马明、吉林的黄关春、青海的刘志强、重庆的何挺、黑龙江的孙永波、新疆的朱昌杰、江西的郑为文、山东的徐珠宝。
另外,还有11位省级公安厅(局)长“兼任”省级政府党组成员、省(市)长助理,他们分别是:天津的赵飞,贵州的孙立成、甘肃的马世忠、河北的董仚生、安徽的李建中、福建的王惠敏、辽宁的王大伟、云南的杨嘉武、山西的刘杰、海南的李富林、陕西的杜伟航。
目前仅宁夏的王雁飞、湖南的孙建国、浙江的刘力伟、北京的傅政华(同时担任公安部副部长)以及西藏的刘江5人不在省府领导班子中“兼职”。其中,王雁飞、孙建国、刘力伟、傅政华均“兼任”省级党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