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小“村官”,为什么能在一条村搞出1.27亿元?百亿“三农”资金,如何监控发放给农民?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统计,2008年至2014年11月,广东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线索中,涉农线索5648件,比例高达22.2%;5337个涉案人员中,超过95%是科级以下的“芝麻官”;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村官腐败、小官巨腐的窝案串案不断涌现,征地补偿、惠农补贴成了贪腐分子的“摇钱树”。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2015年至2016年将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总体
最近三年查办人数飙升
据广东省检察院统计,2008年至2014年11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337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30.3%,涉案金额33亿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亿多元。
从举报线索受理情况看,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有5648件,占线索总数22.2%;从查办案件数量看,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从2008年至2011年每年查办600人左右,2012年至2014年大幅度上升到900人至1100人。该项数字表明,在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情况下,这类犯罪仍然易发高发。
原因
信息不对称、政策不透明、公示看不见
日前,记者走访江门市、中山市两市检察院,多位检察人员在谈起涉农职务犯罪成因时提起“信息不对称”,其中既包括村干部与农民的信息的不对称,也包括政府与检察院信息的不对称。
据广东省检察院发布,今年广东省财政预算中“农林水”支出达640亿元,资金充裕,项目繁多。中山市一位检察官表示,他在查办案件中碰到“50多项惠农专项资金,从渔民转产转业项目到水产养殖补助资金,连负责发放的工作人员都不是非常清楚每一项对受补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外人就更不懂了。”这一“信息不对称”给犯罪分子创造了“虚领冒领重复领”的机会,也有人向领取资金的农民“抽成”。
授权多,监管少,村政村企不分干部权力大
“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公司,三个牌子,一套人马,怎么监管呢?”一位检察官表示,“村官”兼任村属企业的负责人,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加上村属企业常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家族经营等问题,以致挪用公款、受贿并损害村集体的利益时有发生。
特点
征地补偿惠农补贴成“唐僧肉”
广东省查办案件数据显示,涉农职务犯罪几乎涉及“三农”政策关联的全部领域,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救灾抢险救济专项款物管理,难以找出没有被腐败侵蚀的净土,当中又以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惠农政策性补偿为“重灾区”。
超过95%涉案人员为科级以下
从查办案件犯罪主体看,科级以下的基层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是主要犯罪群体。据统计,在涉案人员中,从职级看,县处级以上共221人,占总人数的4.14%,科级以下人员有5116人,占总人数的95.86%;从工作单位看,乡镇站所和村两委工作人员为3097人,占总人数的58%。其中,具有资金分配权、财务审批权、行政执法监管权的基层单位一把手有1161人,占总人数的21.8%。
六成以上是共同犯罪
由于惠农政策性补贴资金和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涉及立项、实施、验收、监管等多个环节,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涉农职务犯罪共同犯罪的比例在60%以上。如广州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特大受贿案,涉案人员包括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个片区片长、经济合作社社长以及村民20多人,涉案金额400多万元。
城市也有涉农职务犯罪
在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涉农职务犯罪依旧存在,主要集中在“城中村”的征地问题,比如基层村干部在协助政府工作时与人勾结,通过虚报被征土地面积、虚报土地补偿登记、虚列征地农户等手段套取补偿款。
江门-查办之道
派驻检察室发现案件线索
江门市通过派驻检察室“半周走访,半周坐堂”的工作模式,收集涉农职务犯罪线索,成效显著。2010年以来,江门29个派驻镇街检察室,共发现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126人,人数逐年上升,增幅达63%。2011年以来,隶属江门市的鹤山市检察院通过派驻检察室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惠民案件线索,协助自侦部门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分别占总立案数的84%和83%。“这些案子虽然涉案金额不大,群众的反映最为强烈,几乎每两天就有人到检察室反映情况。”
解决之道
中山-预防之道
村民可用手机查财务
2014年1月,中山市启用“三资”平台,在此前的摸查中,该市村与村民小组的集体资产高达270亿元。通过建立村居集体资源交易平台,完善“村账镇管”,探索“正经分离”,做到财务公开、程序到位,减少因财务管理引发的基层矛盾。在五个“示范点”之一的古镇古二村,3800多个村民如今能通过手机平台、qq群、网络查看监督该村5800多万元的集体资产、财务情况、租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