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为首个烈士纪念日,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图为国家主席习近平整理花篮上的缎带 新华社
文 | 郑曼玲
2014年,我们的精神世界丰富而饱满。这一年,我们通过立法确立了几个国家纪念日,它们就像一盏盏帮助我们回望历史、迈向未来的明灯,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精神力量与人心所向,彰显着中华民族的自信自强;这一年,一场超高规格的座谈会搅动了文艺界的格局,成了新时期新文艺的风向标。而事实上,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文精神,需要怎样的大国文化,需要怎样才能以文化人、熔铸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在这个充满文艺范儿的岁末年终,让我们扪心自问,让我们戮力探寻……
进入2014年,中国的日历和历史年轮上多了几个特殊的日子: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烈士纪念日、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它们使民间纪念行为上升到国家和法律层面,提醒人们回望那些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不应被忘却的历史时刻,也向整个世界表达了中国政府乃至全体中国人民对本民族共同价值观的选择—我们坚持什么、我们扞卫什么、我们反对什么。
2014年12月13日上午,国家公祭仪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现场国旗下半旗。一万名各界代表胸前佩戴白花,高唱国歌并向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默哀一分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85岁的夏淑琴老人和一名少先队员一起为国家公祭鼎揭幕。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
此次国家公祭的举行,缘于此前中国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庄严决定。今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表决通过了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这三大“纪念日”通过国家最高立法规格予以确立,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对程序正义的严格遵循,具有重要的历史内涵和现实意义。
尊重人权 敬畏生命
翻开中国近代史,就是一段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历程。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面对当今试图否认二战侵略历史、复活军国主义的日本右翼势力,这几个中国国家纪念日的设立,无疑是一剂振奋和平与正义的强心剂,也被外界解读为中国当前对日战略中的一步棋。
但其意义显然不局限于此。当年,在纷乱战火中,数以千万无辜的中国军民惨遭杀害。这些看似冷冰冰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曾经鲜活的中国人的生命。中国政府从国家层面设立纪念日,体现的正是对国民生命的敬畏和对基本人权的尊重。
更重要的是,当年为了争取民族独立,中华儿女同仇敌忾、共赴国难,无数先烈前仆后继、为国捐躯,可以说,那是一场万众一心、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的胜利,更是一场正义击败邪恶、和平取代战争的历史趋势的胜利。
一个民族的伤痛,可以照亮她前方的道路。而历史的积淀和精神的聚合,就是民族凝聚力重要的源泉。可以说,“9.3”、“9.30”、“12.13”,这一个个在历史上注定不应该被遗忘的日子,正激发着人们对先烈的缅怀、对和平的珍视、对前路的警醒与思考。当然,纪念日能否具有感召力、国家仪式是否具有崇高感,还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参与。形式是壳,唯温暖人心而又不失庄严、恪守史实而又目光长远的诠释与表达,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与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