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地下车库净高未达标 开发商被判违约赔偿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黄志强律师
案情简介:
2006年张先生在某开发商处买了小区住房一套,在合同所附的平面图上,标明地下车库的层高为2.4米,但没有标明净高。张先生在2007年8月收房后,发现地下车库最小净高为1.8米。张先生认为开发商存在违约,经多次协商未果,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开发的地下车库最小净高只有1.8米,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2.2米,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判决开发商减少并返还张先生购房款18134元。
律师点评:
地下车库的高度究竟该按层高还是净高测算呢?对于地下车库的规格,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