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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回帖:黄律师,你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你: 一是我单位最近制订一考勤制度,其中有一条这样的:全体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要签到,对未签到的按旷工论处,每次扣一百元,而对找人代签的,则本人和代签者各扣伍佰元.二是年底工作忙,这两个月无论有什事(除了死人倒屋)一律不准请休假,包括工龄假,而未休的工龄假既不补薪(更不用说几倍日薪)也不能补休,请问这样的考勤制度和命令是否合法?于法有据吗?和抵触吗?可以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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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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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河源的专职执业律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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