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员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和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求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物价、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政策、